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动态调整的通知

发布者:clAdmin发布时间:2025-03-21浏览次数:15

各学院:

  根据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5 年春季学期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四川轻化工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与评选实施办法》(川轻化〔2021〕144号),现开展我校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动态调整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复查范围

(一)引导鼓励家庭经济状况好转学生主动退出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二)结合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在校生活、学习及家庭情况,调整学生困难档次。

(三)对出现生活铺张浪费等不符合认定标准的学生取消认定。

(四)补充因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且未进行认定的学生。

(五)对出现休学、退学、应征入伍等学籍异动情况的学生进行名额替换。

二、认定档次

认定档次分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三个档次,请认真复核学院困难生数据库是否规范标准。

三、认定程序

认定程序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助学工作办法》第五条认定程序执行(管理办法见学生手册)。

四、相关说明

(一)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脱贫不稳定学生、边缘易致贫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学生、城乡低保学生、低保边缘人口、特困救助人口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学生、残疾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取消认定或降低认定等级。

(二)因学籍异动进行名额替换的学生,按原学生困难档次享受剩余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

(三)2024—2025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才可以在 2025年秋季学期申请 2024—2025 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对于2025年春季学期新增的“特别困难”学生,学院请逐生说明(模板见附件3)具体情况,并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行政章。

(五)对于学籍异动导致助学金名额替换的学生,学院请逐生说明(模板见附件4)具体情况,并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行政章。

五、报送要求

认定工作必须严格工作制度,严格认定程序,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强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学院可根据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励志诚信感恩教育活动。

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相关附件并提交辅导员审核/签字,辅导员审核通过之后,学生本人于4月312:00前,将附件1/2电子版(Excel文件)发送到QQ邮箱:1277684498@qq.com,文件名称前备注班级

附件3、4的纸质版(辅导员在空白处签字)提交到第二实验楼3086杜雪泽老师处。


 附件1.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整统计表.xls

 附件2.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导入模板表.xls

 附件3.新增特别困难学生情况说明(模板).docx

 附件4.学籍异动替补情况说明(模板).doc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5年3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