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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2021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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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评选范围:材料学院全体2021届本科毕业生(含材料技能专业)。研究生由研究生部负责推荐评选,不计入各学院指标数。

名额:校级“优秀毕业生”72人。

二、评选条件

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川轻化〔2019〕141 号)有关规定执行,现将我校评选2021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2.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表现优秀,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记录

3.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专研,学习成绩优秀(无挂科)。学生在校期间须获得校级荣誉称号一次和优秀学生奖学金一次以上;在校期间须获得校级荣誉称号一次和优秀学生奖学金一次以上,或省级荣誉称号一次以上获奖次数多者优先;各学科成绩优良;实习成绩优异

4.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活动,身体健康,体育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5.树立祖国利益高于一切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听从祖国召唤,愿意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奉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考察青年大学习效率,学习效率高者优先

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严格审核申请学生毕业资格,对于无法按期毕业学生不予推荐;各班班长或学习委员将获奖支撑材料(复印件)推荐评选附件5《四川轻化工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电子档、纸质档)、附件6《四川轻化工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纸质档、一式一份)于4月30日下午5点前报学工办。(电子档发送:lilin@suse.edu.cn)(填写格式参考附件4)

学院将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3天,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直接到材料学院学工办反映,或以实名致电0813-5505675反映。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

 

 

 

附件1:附件6:四川轻化工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doc  (0.02M)[下载]
附件2:附件5:四川轻化工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xls  (0.02M)[下载]
附件3:附件4:省优毕业生推荐表填表说明.pdf  (0.13M)[下载]  [PDF阅读]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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