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学校各部门:
为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的使用,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党建活动经费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现予印发,请各党总支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党建活动经费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2.四川理工学院党建外出活动审批单
中共四川理工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3月20日
附件1
党建活动经费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为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
战斗力,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的使用,使党建活动经费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规范有序、合理支出,根据有关规定和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 党建活动经费的来源
党建活动经费由学校党委根据当年党建活动经费实际情况进行划拨。
第二条 党建活动经费的使用范围
(一)党建活动费使用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二)使用党建活动费要把重点放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教育活动等方面,努力为党支部组织生活创造必要的条件。
(三)党建活动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1.培训费。教育培训普通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包括资料费、场地费、制作费。
2.学习考察费。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交通费、门票、必须的讲解费、活动补助(每人每天不超过30元)。
3.活动费。各项党建活动的资料费、宣传费、评审费、获奖人员的奖品、奖金。
4.学习资料费。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
5.表彰费。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包括购买或制作荣誉证书、奖状、奖牌、奖章、奖品、及表彰奖金、会议会务等费用。表彰应以精神鼓励为主,不提倡过高的物质奖励。
第三条 党建活动经费的使用和审批
(一)党建活动经费是各党总支(党支部)活动的专项经
费,由学校党委负责管理,统筹协调,严格把关。
(二)党委组织部于每年3月份将当年的党建活动经费核拨
给各党总支,并报计财处备案。各党总支应将本单位的党建活动经费使用预算纳入年初工作计划中。
(三)党建活动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当年经费在当年使用,不转入下一年度。
(四)各党总支在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集体外出活动前要填写四川理工学院党建外出活动审批单,并将活动方案报党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活动结束后应将活动总结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各党支部开展活动前应报各党总支审批。各党总支按使用范围和预算额度统筹使用,做到经费不超。
(五)各党总支党建活动费在学校党委划拨的额度范围内按计财处审批手续办理费用报销。计财处凭正规发票报销相关费用。
(六)各党总支要认真记录本单位开展党建活动经费支出的明细。党建活动经费的使用情况每年年终都应在不同范围内进行公开。同时经费的使用情况也将作为各党总支目标考核及业绩考核内容。
第四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五条 本规定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2
四川理工学院党建外出活动审批单
总支名称(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党建外出活动人员名单 |
共计: 人 |
目的地 | |
外出事由 | |
外出时间 | |
预计出发地至目的地所乘坐的交通工具 | |
预算项目及金额 | |
党委组织部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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