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征入伍激励政策,总体上已形成政治有优待、学业有进步、经济有补助、入役有发展、退役有保障的完整体系。
一、政治有优待
拥军优属是我党我国的光荣传统,2020年以来,《兵役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规的密集修订或出台,“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有了可靠的法律保障,军队福利待遇保障愈加完善,国、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出台了军人军属优待具体措施,从荣誉激励、生活、养老、医疗、住房、教育、文化交通等方面明确了115条具体优待目录清单,进一步健全了优待政策体系,如:参观景区、博物馆等享受门票减免;乘坐车船时享有优先通道;军人、配偶、子女享受免费医疗,军官军士父母和配偶父母享受优惠医疗;军人家属随军、就业以及子女教育享受优待;退役士兵家庭,优先纳入城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保障。
(川退役军人发〔2021〕99号:《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等)
二、学业有进步
1.高校毕业年级学生上半年应征入伍,完成规定学业、符合毕业条件的,其毕业实习可在部队完成(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并准予按期毕业、授予相应学位,且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有关优惠政策。
(川委厅〔2021〕64号: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大学生和高原地区适龄青年应征入伍的工作措施》的通知)
2.免试专升本。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川征〔2020〕22号: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措施》的通知)
3.毕业生考研。大学毕业生退役后考研加10分,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免试读研,国家每年还提供8000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研专项计划。
(军动〔2020〕485号:《关于做好2020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
4.保留学籍及复学。大学生入伍后可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复学后可调转专业,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川征〔2020〕22号: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措施》的通知)
三、经济有补助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可享受家庭优待金、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学费资助、返乡返校应征经济补助等,服役期间发放津贴并享受有关其他福利待遇。
1.发放家庭优待金。应征入伍服两年义务兵役期间,家庭享受优待金,自贡市平均优待金约1.9万元/年,具体数额可咨询各区(县)人武部或退役军人事务局。
(退役军人部发〔2021〕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2.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在自贡市应征入伍的大学生,按照本科以上毕业生1.6万元,在校生(含高校新生)0.8万元,专科毕业生1.2万元,在校生(含高校新生)0.65万元的标准发放。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应征入伍,按照大学毕业生落实优先政策和相关待遇。
(自府发〔2019〕11号:《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意见》)
3.返乡返校应征经济补助。在外地就读回自贡市应征或在自贡市内高校应征的大学生,被我市兵役机关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参照军队义务兵差旅费标准(火车硬座、高铁二等座、轮船四等舱)给予交通补助;并按照往返途中时间(累计不超过10天)和体检时间(原则上1天)累计天数,每天发放100元生活补助。
(自府发〔2019〕11号:《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意见》)
3.学费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含义务兵和直接招收军士)的高等学校学生实施学费补偿或减免,其标准为:本、专科学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财科教〔2021〕310号: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4.发放津贴及相关福利待遇。入伍后衣、食、住、行、医等由国家供给,两年服义务兵役期间共发津贴费约2.5万元,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的增加相应补助。选晋为军士后每月工资在5500元以上。
四、入役有发展
部队对入伍大学生非常重视,尤其是大学毕业生士兵在部队发展空间大。同等条件下,大学毕业生士兵在报考军校、选改军士、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1.直接提干。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士兵,现实表现好、被评为优秀士兵或军事训练标兵及以上荣誉的,可列为提干对象;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的,优先列为提干对象。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周岁。
2.报考军校或士官学校。高中以上学历士兵可报考军校或士官学校,年龄不超过22周岁;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军校年龄放宽1岁。
3.选改军士。全日制专科以上毕业生士兵,优先选改军士。首次选改为军士,在授予军士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时,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与直招军士待遇等同(即全日制专科毕业生两年服役期满可以直接转改为中士第一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以直接转改为中士第二年)。义务兵服现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以提前选改为军士。
(政联〔2011〕10号:《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等)
五、退役有保障
对退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对退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等方式妥善安置。
1.逐月领取退役金。对担任军官满16年的(或担任军士和军官累计满16年的,或服役满20年的等),或担任军士满16年的(或服役满18年的等)可以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
(退役军人部发〔2021〕82号:关于印发《退役军人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办法》的通知)
2.安排工作,对军士服现役满12年(或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等),当地政府安排工作。
(国务院令第608号:《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3.退役发放各类补助,两年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出现役,部队发放退役金9000元,退伍费、回家差旅费、医疗保险费、1个月的津贴及生活费等约5000元,立功受奖的相应增发;转移支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约5.6万元。地方政府对自主就业的退役义务兵和军士发放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其中退役义务兵6000元/每年、退役军士7000元/每年。
(川府函〔2012〕218号:《关于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的通知》等)
对达不到逐月领取退役金、安排工作等条件的自主就业士兵,有以下就业优待或扶持政策:
4.公务员定向招录。在军队服役五年以上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报考全市基层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非定向公务员职位。各级党政机关在组织开展选调生工作时,注意选调有服役经历的优秀大学生,参军入伍经历可作为选调生报考条件之一,且年龄相应放宽2岁。
(川委厅〔2021〕64号: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大学生和高原地区适龄青年应征入伍的工作措施》的通知)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我市事业单位非定向招聘岗位时,按规定享受笔试总成绩加2分,被旅(团)级及以上单位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另加4分,累积不超过6分。
(川征〔2020〕22号: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措施》的通知)
5.专武干部招录(聘)。自贡市内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出现空缺时,优先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定向招录(聘)。定向招录(聘)比例不低于乡镇(街道)武装部考试录(聘)用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计划的50%。全市加强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统筹调配,力争每个基层人民武装部至少有1人为军队转业干部或者退役大学生士兵。
(川征〔2020〕22号: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措施》的通知)
6.国有企业招聘。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原则上安排10%的工作岗位,从符合岗位所需条件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中择优录取。
(川委厅〔2021〕64号: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大学生和高原地区适龄青年应征入伍的工作措施》的通知)
7.军队文职人员招考。省军区每年公开招考文职人员时,安排25%以上的专业技能岗位,专项招考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对服役5年及以上且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获得嘉奖及以上奖励的,按规定落实笔试总成绩加分政策。
(川委厅〔2021〕64号: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大学生和高原地区适龄青年应征入伍的工作措施》的通知)
8.复工复职,高校毕业生入伍前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或者聘用的,服役期间按规定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
(川征〔2020〕22号: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措施》的通知)
9.扶持就业创业,对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依托专业培训机构等进行免费创业培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提供经营场地、金融税收、创业担保贷款等支持,享受相关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川征〔2020〕22号: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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