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加准确、公正地评价我院学生的综合素质,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对“四川轻化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进行了修订,现将“四川轻化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修订稿)”面向全院广大师生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8月28日至8月31日。
二、征求意见的方式:学院师生可通过书面、电话、邮件的形式,向院团委(地址:材料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第二实验楼3086】,电话:5505675,邮箱:442660301@qq.com)反馈意见和建议。
四川轻化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08月28日
附件1:四川轻化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2023.08修改稿】.docx (0.0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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