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的通知》《四川轻化工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与评选实施办法》(川轻化〔2021〕144号),现开展我校2024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动态调整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复查范围
(一)引导鼓励家庭经济状况好转学生主动退出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二)结合秋季学期学生在校生活、学习及家庭情况,调整学生困难档次;
(三)对出现生活铺张浪费等不符合认定标准的学生取消认定;
(四)补充因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且未进行认定的学生;
(五)对出现休学、退学、应征入伍等学籍异动情况学生进行名额替换。
二、认定档次
认定档次分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三个档次,请认真复核学院困难生数据库是否规范标准。
三、认定程序
认定程序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助学工作办法》第五条认定程序执行(管理办法见学生手册)。
四、相关说明
(一)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城镇家庭子女、孤残、优抚家庭等特殊困难学生,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取消认定或降低认定等级。
(二)因学籍异动进行名额替换的学生,按原学生困难档次享受剩余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
(三)认定工作必须严格工作制度,严格认定程序,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强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根据学院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励志诚信感恩教育活动。
(五)2023—2024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才可以在 2024 年秋季学期申请 2023—2024 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五、材料报送
4月5日17:00前,各班级将《2024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整统计表》(附件1)《本专科贫困生导入模板表》(附件2)邮件发至3308352465@qq.com。
注:如果学院只有新增贫困学生只需填附件2
附件:1.《2024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整统计表》
2.《本专科贫困生导入模板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3月18日
附件1:附件2:本专科贫困生导入模板表.xls (0.13M)
[下载] 附件2:附件1:2024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整统计表.xls (0.03M)
[下载]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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