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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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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四川理工学院的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的相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复试录取工作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复试录取工作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导师的学术责任和权利。注重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的考查。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把保证人才选拔质量放在首位。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管理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腐蚀与防护(0817z3)、材料化学工程(0817z5)、材料工程(专业学位)(085204)专业的复试工作。

三、复试内容及办法

1、复试时间与地点

复试时间:2017321日下午230,请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提前做好准备,按时到我院参加复试。

复试地点:四川理工学院二实验楼

2、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1)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在面试中进行(二实验楼4096室)。 

2)外语听力和外语口语测试在面试中进行(二实验楼223室)。 

3)专业知识测试采用笔试方式,考试时间为2小时(二实验楼4081室)。

复试科目为:材料工程基础或化学基础;(时间:321日晚700

加试科目为:材料制备科学技术、材料概论。(时间待定)

3、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部分占40分,面试占5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各占5分。 

四、复试资格审查

请所有报考我院的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提前一天携带以下相关证件到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二实验楼419办公室)报到,经查验以下证件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 

报到及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

所有复试考生除需携带:《四川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政审表》、1寸证件照片一张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原件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往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所有证件请于报到时交予学院老师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请写上“与本人原件一致”并签上姓名、日期。

五、复试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文件精神,我院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120/人,同等学力加试收费标准:80/人。

六、体检

复试期间所有考生需到学院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体检安排:时间:321日上午930

地点: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汇东分院(收费标准报到时另行通知)

七、拟录取名单确定

1、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复试后,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按照总成绩分别排序,按照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学科复试考生名次,在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内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学校。对不录取的考生,学院将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2、复试的回避

复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教职工,必须回避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317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时间流程图(第一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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