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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关于推荐优秀入党积极分子作为2024年党员发展计划的通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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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发展党员工作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切实把好发展党员的入口关,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发展党员计划审批制度。为做好党员发展计划,现就推荐优秀入党积极分子作为2024年党员发展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递交入党申请书已满6个月;

2、原则上一学期学位课程无补考;

3、优先考虑已经取得入党积极分子班结业证书的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班结业证书有效期为3年,若已过期,可重新参加2024年的积极分子班党校学习);若还未参加过积极分子班党校学习的,可参加2024年上半年的学习并需取得结业证书;

4、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学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1次;

2)通过计算机二级(省级或国家级均可)或英语四级或英语六级;

3)获得过院级及以上个人评优1次;

4)获得过校级学科竞赛(英语竞赛、物理竞赛、数模竞赛等)优秀奖及以上;

5)获得过校级比赛(舞蹈大赛、健美操比赛、歌手比赛、演讲比赛等)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六名、团体项目三等奖或前四名及以上;

6)参加过创新创业类比赛(挑战杯、互联网+等),获校级及以上项目立项;

7)其他社团及以上获奖1次;

4、退伍军人可不受以上条件限制,但需提供本人在校期间的成绩单和获奖情况,并由班级和辅导员写明本人现实表现材料(请用印有四川轻化工大学logo的信笺纸手写),团支书和辅导员签字后由学院党委谈论决定是否推荐;

5、毕业班学生不推荐。

二、推荐程序: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在1213日下午5:00前将个人申请材料纸质版(附件1申请表;2、证明材料(获奖证书);)交到3086办公室曾涛老师处;将电子信息统计表(附件2)由各支部发送至邮箱:1531077474@qq.com

 

 

       中共四川轻化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1推荐优秀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表.docx

附件2:四川轻化工大学2024年发展党员计划登记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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