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支部研究,拟将吸收刘川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现将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反映公示对象在预备期间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公示时间为10天。
姓名 | 性别 | 班级 | 在校期间表现及所获得奖项 |
刘川 | 男 | 化学工程(领域)2015级 | 无 |
校党委组织部电话:0813-5505812、0813-5505813
院党总支电话:0813-5505576
院党总支负责人:郭毅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党支部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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