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6年拓利教育奖学金的评选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1-15浏览次数:863

一、奖学金评选范围和奖额

1、评选范围: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高分子专业和材料化学专业四年级本科学生该专业三年级研究生。

2、奖学金标准:本科生2000元/年、研究生3000元/年。

3、指标:本科学生8名,研究生2名。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学年(2015-2016学年)平均成绩基本要求:无二次考试,且成绩排名位于同一专业方向或所在班级前10名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体育课成绩达标;

7.积极参加院系及学生团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8.成绩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申请与评审

1、学生本人根据各项评选条件,于2016-11-18下午5:00前将纸质申请材料交第二实验楼1096办公室

2、申报材料包括:

(1)封面为获奖目录清单(请用标准的A4纸书写或打印,内容包括个人姓名,专业班级,联系方式)。计算机过级和英语四六级证书(进校以来的),历年获奖情况<如参加各级各类科技活动、科技竞赛、文化体育活动等获奖情况,以及发表文章、申请专利等>。

(2)各类获奖情况的复印件(请按照目录清单依次排列复印件,未发证书的请在清单中注明<该证书属于可核实范围>,证书遗失的需相关证明材料支撑)。

3、材料学院审核通过后根据申报者材料加分排名后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填写《“拓利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将有关推荐材料报送校学生工作部审查。

                                                      材料学院学工办

                                                    2016年11月15日

附件:

拓利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1:拓利申请审批表.doc  (0.03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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