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6-2017学年第2学期重修、补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2-28浏览次数:343

 

各二级学院:

兹定于本期末、下学期初规定时间内办理2016-2017学年第2学期重补修手续,现将有关工作通知于后。请各二级学院通知到本学院学生。

一、 重修、补修课程报名时间

1、修业班学生双学期课程重修、补修报名时间:2017年1月4日-2017年1月13日;

2、2017年毕业班学生未修满毕业标准规定学分≤10学分者的课程重修报名时间:2017年2月27日-2017年3月3日。

二、办理程序

1、学生填写《四川理工学院重新学习课程申请表》或《四川理工学院补修课程申请表》(1份)交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办,(申请表可在材料学院官网上下载)。

2、各二级学院教学办核定课程名称、学分、开课学期等信息。

3、各二级学院填写《重新学习课程统计表》、《补修课程统计表》在开学第2周星期3前发给教务处何英老师。(各学院必须反复核查,保证所报送数据的准确性,特别是学生的学号与学分。)。

4、学生按届时学校通知时间到计财处缴费。

5、教务处将重补修数据发给开课学院,开课学院安排跟班学习(可根据课程具体情况适当安排组班学习并报批),并在教务管理系统、各学院主页教学相关栏目公告教学安排。申请了重补修的学生应及时查看相关栏目,准确了解自己上课的方式、地点、时间,按时上课。

 6、开课学院的重补修安排结束后,将安排表(含课程名称、学生人数、上课学时数、学生名单)送教务处何老师。

 7、开课学院负责组织重修或补修课程的教学及考试工作,并及时完成与学生所在学院的重补修课程考核成绩移交。

8、学生学院负责重修或补修课程成绩的记载录入工作。

 

 

20161226

附件:1、补修申请表 补修申请表.doc

           2、重修申请表  重修申请表.doc

 

 

 

附件1:重修申请表.doc  (0.04M)[下载]
附件2:补修申请表.doc  (0.04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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