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条件:
1、在2017年11月前(第28期党校学习也包括在内)已经取得入党积极分子班结业证书且没超过3年的材料学院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2、2016级允许补考一科(补考必须通过,重修已过、现在全部成绩显示已合格),2015级允许补考两科(重修已过,现在全部成绩显示已合格);
二、推荐程序:
1、各班对符合条件的同学进行投票并排序(由高到低);
2、投票时综合考虑该同学的平时表现、学习成绩等情况,投票结果交由辅导员审核签字,该名单非最终名单,由学院党总支审核;
3、被推荐人员填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团推优”考核表》,以支部为单位汇总按要求填写《2018年发展党员计划登记表》(附件2)交由各党支部支委汇总审核。
三、名额分配:
1、原则上15级各班的名额为班级学生人数的15%,16级各班的名额为班级学生人数的10%,17级(不包括技能班)为各班学生人数的5%,研究生为总人数的20%;
2、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各社团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可通过指导老师向学院党总支推荐,推荐名额不超过该组织的5%。
3、交换生享有同等权利;
4、专升本的学生要在备注中注明;
5、对学校、学院建设有突出贡献的学生,如不在班级名额之内,可单独向党总支提交申请,总支根据实施表现和民意调查做最终决定。
附: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党支部设置情况表
一支部:材料专业
二支部:高分子
三支部:非金属+材料化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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