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假期中部分学生因学习原因需留在学校,为了加强假期学生的管理,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假期无特殊情况的同学原则上不留校,确实因学习需要留校学生应在放假前向各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审批表(附件1);审批表纸质、电子于2019年1月15日交二实验楼3086周充处。
2、留校学生必须签订《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假期留校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2)一式三份,由各学院、楼舍门岗管理员、学生各执一份。各学院要对假期留校学生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定期深入学生寝室,了解学生情况,关心学生假期生活,做好假期慰问工作。
3、各学院在统计留校学生名单时,请注意在春节期间(2月3日、4日、5日三天)期间留校的学生需在备案审批表(附件1)中注明。
4、对其他学生,各学院要在学生放假离校前加强安全教育并及时掌握学生离校、返校情况。
附件1:四川轻化工大学假期留校备案审批表
附件2: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假期留校安全责任承诺书
附件3:学生假期离寝及住宿须知
材料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月4日
附件1:附件3:学生假期离寝及住宿须知.docx (0.02M)[下载]
附件2:附件2: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假期留校安全责任承诺书.DOC (0.02M)[下载]
附件3:附件1:四川轻化工大学假期留校备案审批表.xls (0.02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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