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和帮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材料学院实际情况,将我院2018-2019学年学生学费减免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减免条件
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属于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已建档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2018年度两学期(2018年上、下两学期)均没有补考课程或重修课程;
4、在本学年已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五粮液奖学金、五粮液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原则上不享有学费减免资格;
5、2016级专升本的同学不参加本次的学费减免评选。
6、同等条件下,2018年家庭为建档立卡户且未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同学,优先考虑。
二、减免名额及金额
学费减免金额每生减免金额:2000元,减免人数:3人。
三、减免程序及注意事项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四川理工学院学费减免申请表》(见附件)上交辅导员老师,由各班辅导员老师进行筛选上报,每位老师原则上限报一名学生,并将申请表交至学工办3086曾雪莲老师处。
3、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申请同学的具体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后,初步确定受助学生人选名单,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4、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审核,报学校领导审批。
5、享有学费减免的学生要接受同学、学院和学校的监督,对弄虚作假者,除全额补交所减免的学费外,还应视其情节轻重予纪律处分。
6、申请受理截止日期2019年5月16号(周四)下午5点之前。
材料学院学工办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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