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素质教育实践选修课组织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四川理工学院素质教育实践课程实施办法(试行)》(川理工教[201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实施对象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6、2017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二章 素质教育实践选修课的组织
第三条 素质教育实践选修课的组织与实施归口各班辅导员管理,学术办公室负责成绩录入,以及纸质成绩的管理。
第四条 学校及其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组织开展的各类学术科研、文化体育、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和社团活动纳入素质教育实践选修课范畴。
第五条 学生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校规校纪参加的活动也可以纳入素质教育实践选修课。
第三章 素质教育实践选修课学分及成绩认定标准
第六条 素质教育实践选修课的内容主要包括文化体育、社会实践、学生社团、学术科技和创新创业五类活动,合计19门课。
第七条:素质教育实践选修课的主要任务:
Ⅰ.学术科技活动:1.参与教师科研项目;2.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挑战杯大赛、专业(技能)等竞赛;3.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及美术或设计作品;4.授权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或商标;5.科研项目;6.参加学术报告、人文素质等各类讲座。
Ⅱ.文化体育活动:7.群众性文体竞赛;8.报刊作品;9.参加展览(书画、摄影、集邮等);10.参加文艺演出;11.阅读名著。
Ⅲ.创新创业活动:12.创新创业竞赛;13.创新创业培训或讲座;14.创新创业项目。
Ⅳ.社会实践活动:15.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其他社会服务(公益)活动;16.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协会证书;17.取得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技能证书。
Ⅴ.社团活动:18.参加大学生艺术团、市级以上社团、协会或担任艺术团负责人;19.参加校院学生社团或担任社团、协会负责人。
第八条 素质教育实践选修课学分及成绩认定标准
表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Ⅰ.学术科技活动 素质教育实践选修课学分及成绩认定标准
项目 | 内容 | 学分 | 课程任务 | 评分细则 |
学术科技活动 | 1.参与教师科研项目 | 0.5-1 | 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完成指定研究任务 | 具有参与教师科研项目的个人科研计划书,包含研究思路(含研究方法、研究可行性论证)、研究工作安排(含时间安排及工作进度)、参考文献目录、拟完成科研成果等内容,且按期完成了个人科研计划书规定的研究内容,取得了预期研究成果,由学生本人提供“参与教师科研活动总结报告”(附件二),该科研项目指导老师审核通过,给出获得学分数并评定成绩等级。 |
2.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挑战杯大赛、(技能)竞赛 | 2 | ①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 | ①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获省级及以上入选奖1次或市、校、院级2次获得此课程学分 ②参加挑战杯大赛进入省级及以上赛事获得此课程学分; ③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获省级及以上入选奖1次或市、校、院级2次获得此课程学分。 ①②③类竞赛获得院、校级奖项成绩为及格,市级奖项成绩为中,省级奖项成绩为良,国家级奖项成绩为优。 | |
3.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 2 | 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 署名四川轻化工大学或四川理工学院,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获得此课程学分。CSSCI、EI检索期刊成绩为优,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成绩为良,其他期刊成绩为及格。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取学生排名的前三位,一般期刊取第一作者计算,未见刊的学术论文需提供录用通知和版面费发票为准。 | |
4.授权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或商标 | 1-2 | ①授权发明专利 | ①署名四川轻化工大学或四川轻化工大学或四川理工学院,成功授权发明专利1件获得此课程学分,成绩为优; ②署名四川轻化工大学或四川理工学院,成功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项获得此课程学分,成绩为优; ③署名四川轻化工大学或四川理工学院,成功授权外观设计专利1项获得此课程学分,成绩为优; ④署名四川轻化工大学或四川理工学院,成功申请商标注册1项获得此课程学分,成绩为优。 ①类可获得2个学分,且最多可取学生排名中的前五位,②③④类可获得1个学分,且最多可取学生排名中的前三位。专利申请获得1个学分。 | |
5.科研项目 | 2 | ①大学生创新项目 | ①申报大学生创新项目,并获得校级及以上立项1项并结题,获得此课程学分; ②申报大学生创业项目,并获得校级及以上立项1项并结题,获得此课程学分; ③申报其它科研项目,并获得校级及以上立项1项并结题,获得此课程学分。 成绩由项目指导教师认定并给出相应成绩等级。国家级项目成绩为优,省级为良,市级为中,校级为及格。国家级项目取排名前七位,省部级项目取排名前五位,地(厅)市和校级项目(含横向项目)取排名前三位。 | |
6.参加学术报告、人文素质等各类讲座 | 1 | ①学术报告 ②学术活动 ③人文素质讲座 | 参加至少5次学术报告、学术活动或人文素质讲座 ,并在每次学术活动后手写1000字以上心得体会,且有本学院的“打卡”证明,获得此课程学分,成绩“及格”。 |
表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Ⅱ.文化体育活动 素质教育实践选修课学分及成绩认定标准
项目 | 内容 | 学分 | 课程任务 | 评分细则 |
文化体育活动 | 7.群众性文体竞赛 | 1 | ①理论与人文类竞赛 ②群众性体育竞赛 ③群众性文艺比赛 | ①参加理论与人文类竞赛(如演讲与辩论活动、各类征文比赛)省级及以上1次或市、校、院级2次获得此课程学分; ②参加群众性体育竞赛(各级各类运动会)省级及以上1次或市、校、院级2次获得此课程学分; ③参加群众性文艺比赛省级及以上1次或市、校、院级2次获得此课程学分。 学生需在修读时间范围内完成各类竞赛,并提供各类竞赛等级证书原件、颁发单位公告或文件、竞赛现场图片以及节目单,国家级成绩“优”,省级“良”,市级“中”,校级“及格”。超出本课程学分总额限制不累加。 |
8.报刊作品 | 1 | ①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作品或文章 ②市、校内刊物发表作品或文章 | ①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作品或文章1件/篇获得此课程学分; ②在市、校内刊物发表作品或文章3件/篇获得此课程学分。 成绩由指导教师认定,学生需在修读时间范围内以第一作者完成发表,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提供发表的刊物原件、录用通知和刊物级别验收,并给出相应的成绩等级。超出本课程学分总额限制不累加。 | |
9.参加展览(书画、摄影、集邮等) | 1 | ①参加省级以上展览 ②参加市、校、院级展览 | ①参加省级以上展览(书画、摄影、集邮等)1幅,获得此课程学分; ②参加市、校、院级展览(书画、摄影、集邮等)2幅,获得此课程学分。 学生需在修读时间范围内参赛各类展览,并提供各类参展等级证书原件、颁奖单位公告或文件,国家级成绩“优”,省级“良”,市级“中”,校级“及格”。超出本课程学分总额限制不累加。 | |
10.参加文艺演出 | 1 | ①参加省级以上文艺演出 ②参加市、校、院级文艺演出 | ①参加省级以上文艺演出1次,获得此课程学分; ②参加市、校、院级文艺演出2次,获得此课程学分。 学生需在修读时间范围内完成各类文艺演出,并提供各类文艺演出的等级证书原件、现场图片、节目单等,国家级成绩“优”,省级“良”,市级“中”,校级“及格”。超出本课程学分总额限制不累加。 | |
11.阅读名著 | 1 | 阅读世界名著 | 指定阅读书目:《战争与和平》、《罗密欧与朱丽叶》、《红楼梦》、《周易》、《被缚的普罗米修斯》、《道连·葛雷的画像》、《麦田里的守望者》、《美的历程》、《生命从明天开始》、《平凡的世界》、《追忆似水年华》、《梵高传》、《格林童话》、《变形记》、《爱的教育》、《梦的解析》、《一颗简单的心》、《人与神话》、《形而上学》、《精神现象学》、《老人与海》、《小妇人》、《飘》、《高老头》、《巴黎圣母院》、《悲惨世界》、《红与黑》、《哈姆雷特》、《李尔王》。 学生需阅读以上书目至少6本(若超出以上书目范围,可由辅导员老师根据情况定夺是否纳入范围),获得此课程学分。成绩由指导教师认定,学生需在修读时间范围内完成阅读,手写相应名著的读书笔记(或心得体会)6篇,字数不低于3000字/篇,辅导员老师根据学生撰写的格式、字数、质量验收,并给出相应的成绩等级。超出本课程学分总额限制不累加。 |
表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Ⅲ.创新创业活动 素质教育实践选修课学分及成绩认定标准
项目 | 内容 | 学分 | 课程任务 | 评分细则 |
13.创新创业培训 | 1 | ①参加SYB培训; | ①参加自贡市培训中心组织的SYB培训合格,可获得1个学分。认定成绩标准:获得培训合格证,成绩认定“及格”。 | |
14.创新创业项目 | 1 | 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 ①申报大学生创新项目,并获得校级及以上立项1项,获得此课程学分; ②申报大学生创业项目,并获得校级及以上立项1项,获得此课程学分; |
表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Ⅳ.社会实践活动 素质教育实践选修课学分及成绩认定标准
项目 | 内容 | 学分 | 课程任务 | 评分细则 |
社会实践活动 | 15.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其他社会服务(公益)活动 | 1 | ①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 ②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青年志愿者活动; ③学校/学院组织的其他社会公益服务活动。 | ①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2次及以上获得此课程学分; ②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4次及以上获得此课程学分; ③其他社会服务活动(公益)4次及以上或学院组织的劳动课16次获得此课程学分。 (成绩由指导教师认定,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具体完成情况给出成绩等级。★超出本课程学分总额限制不累加。列入培养计划的社会实践、思政理论课实践及实践活动成果不能申请本学分) |
16.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协会证书 | 2 | ①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②取得协会证书。 | ①取得市级以上执业资格证书1次或以上获得此学分; ②取得市级以上协会证书1次或以上获得此学分。 (国家级成绩“优”,省部级“良”,其他“及格”★超出本课程学分总额限制不累加。) | |
17.取得技术等级证书、技能证书 | 2 | ①取得技术等级证书; ②取得技能证书。 | ①取得市级以上技术等级证书1次或以上获得此学分; ②取得市级以上技能证书1次或以上获得此学分。 (国家级成绩“优”,省部级“良”,其他“及格”★超出本课程学分总额限制不累加。) |
表5: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Ⅴ.社团活动 素质教育实践选修课学分及成绩认定标准
项目 | 内容 | 学分 | 课程任务 | 评分细则 |
社 | 18.参加大学生艺术团、市级以上社团、协会或担任艺术团负责人 | 1分 | 参加我校大学生艺术团、材料学院大学生艺术团、市级以上官方认同的正规社团或协会等。 | 时间1年以上,遵守艺术团或社团管理章程,一学年参加3次以上相应社团组织开展的社团活动或担任相应团体负责人即可获得该学分,成绩认定等级为:3次为合格,4次为中,5次为良,6次及以上为优。具体等级由指导教师进行认定。 |
19.参加我校学生社团或担任社团、协会负责人 | 0.5-1 | 参加我校正式批准建立的各学生社团(除大学生艺术团、材料学院大学生艺术团以外的学生社团组织,如伙管会、图管会、自律委员会和四川轻化工大学或四川理工学院各学生社团)、院级或校级学生会。 | 时间1年以上,遵守社团管理章程,一学年参加3次以上相应社团组织开展的社团活动即可获得0.5个学分,社团、协会负责人获得1个学分。成绩认定等级为:3次为合格,4次为中,5次为良,6次及以上为优。具体等级由指导教师进行认定。 |
第四章 素质教育实践选修课的实施流程
第九条 课程修读。学生根据个人情况申请参加各级各类文化体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社团活动、学术科技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活动,积极按该类课程要求完成活动内容。
第十条 学分申请。在学生参加活动情况的基础上,填写并提交《材料学院素质教育选修课程成绩申请书》(附件一)和相关附件要求,每学期向各班辅导员申请认定学分。
第十一条 活动考核。课程教师根据第八条规定,对参与学生进行考核,并确定成绩,计入由学术办提供的“成绩登记表”中。
第十二条 成绩反馈。各班辅导员每学期期末向学生公布成绩认定情况。
第十三条 成绩评定。各班辅导员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成绩进行核定,其中2016级至少修读4学分,且至少涵盖3类活动;2017级至少修读3学分,且至少涵盖3类活动;专升本学生至少修读2学分,且至少涵盖2类活动。核定无误后于第八学期5月中旬把“成绩登记表”电子档交由学院学术办,由学术办导入学生系统。
第五章 选修素质教育实践选修课组织实施保障
第十四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未按要求完成素质教育实践选修课规定学分,不予毕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行,本细则解释权归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术办。
附件一: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素质教育实践选修课学分申请表
附件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总结报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一八年九月十日
附件一: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素质教育选修课程成绩申请表
姓名 | 张三 | 学号 | **** | 专业班级 | 材化20161班 | ||
申请 版块 | □学术科研活动 R文化体育活动 □创新创业活动 □社会实践活动 □社团活动 | 学分 | 成绩 | ||||
申请 内容 |
7.群众性文体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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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 教育 选修 课成 果 |
本人参加2016年度校级运动会,获得“男子100”第三名; 2017年度校级运动会,获得“男子100”第四名 后附支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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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 □学术科研活动1. 参与教师科研项目;2. 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挑战杯大赛、专业(技能)竞赛;3.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及美术或设计作品;4.授权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或商标;5.科研项目;6. 参加学术报告、人文素质等各类讲座; □文化体育活动 7.群众性文体竞赛;8.报刊作品;9.参加展览(书画、摄影、集邮等);10.参加文艺演出;11.阅读名著; □创新创业活动 12.创新创业竞赛;13.创新创业培训;14.创新创业项目; □社会实践活动15.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其他社会服务(公益)活动;16.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专业协会证书;17.取得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技能证书; □社团活动 18.参加大学生艺术团、市级以上社团、协会或担任艺术团负责人;19.参加我校学生社团或担协会、社团主要负责人。 | ||||||
填表说明:
1.申请人需在对应的“申请版块”前面的□中打√,每一个版块需填写一张申报书;
2.将附录中申请版块对应的申请内容连同编号一起填在“申请内容”栏内;
3.将证明材料(复印件)名称依序填在“素质教育选修课成果”栏,并交验原件。
附件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总结报告
姓名 | 学号 | 专业班级 | |||
项目名称 | |||||
项目起止时间 | 项目来源 | ||||
指导教师姓名 | 参与项目起止时间 | ||||
总 结 报 告 | |||||
指 导 教 师 评 语 |
学分: 成绩等级: 指导教师签字(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 ||||
备 注 |
填表说明:
1.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参与科研项目完成情况如实给出获得学分数并评定成绩等级;
2.该门课程学分为0.5-1分,成绩等级为:优、良、中、及格;
3.学生总结报告不低于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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