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关于2019—2020学年贫困生认定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9-20浏览次数:6874

材料学院各班:

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已经开始,请各班严格按照《四川理工学院学生手册》第122页《四川理工学院助学工作办法》中第五条规定的助学工作帮扶对象的认定要求及工作程序开展贫困生认定工作,并要求各班辅导员参与到评定工作中:

1、贫困生认定需建立民主评议小组,由5-7名非贫困认定学生组成,组长由辅导员担任,主要依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日常消费经济调查表》通过与学生谈话、信函、电话等方式认真核实、认定。

2、大一、研一新生:主要依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日常消费经济调查表》通过与学生谈话、信函、电话等方式认真核实、通过民主评议小组认定。

3、大二至大四、研二至研三学生:以在校表现为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日常消费经济调查表》为补充,通过民主评议小组认定。

4、请于2019年9月25日前将《2019年材料学院贫困生建档汇总表》电子版、《2019年贫困生建档公示表》电子版(打包压缩,备注例:高分子191)自备U盘拷贝至第二实验楼3086办公室进门处电脑《2019贫困生认定文件夹》内),同时将以下纸质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交第二实验楼3086办公室曾老师。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此表为正反两面,请打印在一张A4纸上)

(2)《日常消费经济调查表》

(3)《2019年材料学院贫困生认定建档汇总表》(需辅导员签,辅导员签字格式应为:“同意认定结果”+辅导员姓名;民主评议小组副组长姓名及电话号码)

(4)《2019年材料学院贫困生建档公示表》(需辅导员签字,辅导员签字格式应为:“同意认定结果”+辅导员姓名)。

注:(1)目前为贫困生认定阶段,并非助学金评定阶段。各班应严格控制贫困生认定人数,做到精准认定。

(2)以上所有表格请按照表格底部的填表说明进行填写。

(3)电子档与纸质档有不一致的情况时,以电子档为准。

(4)班上是生源地建档立卡户家庭的同学,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该生直接认定为贫困生及享受国家助学金,困难等级和认定等级由各班根据该生具体情况确定。

(5)生源地建档立卡户家庭的同学需在2019年10月12之前登录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jdlk.action完善个人资料并提交。(如学生不清楚如何填写时,请该生联系当地相关单位进行指导填写)

(6)贫困生认定工作结束后,请辅导员老师尽快指导各班已确立为贫困生的同学到网上申请,辅导员审核、提交等工作。网址: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

(7)未尽事宜,将在“材料学院辅导员群”以及OA进行补充说明,请老师们注意查收。

 

    

日常消费调查表.doc

2019年材料学院贫困生认定建档公示表(空表).xls

2019年材料学院贫困生认定建档汇总表(空表).xls

附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正面).doc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申请表(背面).docx

                                                                           材料学院学工办

                                                              2019年9月19日

 

附件1:日常消费调查表.doc  (0.05M)[下载]
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申请表(背面).docx  (0.02M)[下载]
附件3:附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正面).doc  (0.04M)[下载]
附件4:2019年材料学院贫困生认定建档汇总表(空表).xls  (0.02M)[下载]
附件5:2019年材料学院贫困生认定建档公示表(空表).xls  (0.04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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