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切实做好国庆中秋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附件1),放假期间学生原则上不离开学校所在地城市,不跨省出行,不到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确有需要离开学校所在城市,须按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提前履行请假手续,各学院要做好学生行踪登记台账。
一、对确有必要离开学校所在城市的学生,需向辅导员提交离校审批表(附件2),由辅导员向学生家长核实情况,征得家长同意后方可批准学生离校,同时学生返校前应向辅导员提交行程码,以做好离校学生行踪登记台账(附件3),若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学生要及时跟进、及时上报,并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工作。
二、对双节期间未离开学校所在城市但不回校住宿的学生,参照第一点进行管理。
三、根据《关于切实做好国庆中秋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双节期间学生可凭学生证进出校园,各学院要加强留校学生管理,做好晚点名制度,对无故未在校的学生要及时联系、及时劝返。
四、节后返校时,必须测体温,体温正常,无发热、干咳等症状方可入校。
附件1:关于切实做好国庆中秋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20年国庆中秋假期学生离校申请表
附件3:2020年国庆中秋假期离校学生行程登记台账
附件3:2020年国庆中秋假期离校学生行程登记台账.xlsx
材料学院学工办
2020年9月24日
附件1:附件3:2020年国庆中秋假期离校学生行程登记台账.xlsx (0.01M)[下载]
附件2:附件2:2020年国庆中秋假期学生离校申请表.pdf (0.09M)[下载]
附件3:附件1:关于切实做好国庆中秋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PDF (0.16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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