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各辅导员老师、各班:
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轻化〔2019〕141 号)有关规定,现将2019—2020学年度优秀学生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参评学生应满足《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相应条件,并在2019-2020学年不得有补考记录。
不允许出现重复评优现象。同一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积极分子”“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原则上只能获得一项(优秀治保干部等同于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治保干事等同于社会活动积极分子),所有参评学生申请表需由现任辅导员签字确认无重复评优的情况。若发现重复评选现象,学校仅保留其中一项,且不再递补。
在评选过程中,负责初评的部门须严格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川轻化〔2019〕141 号)的规定进行评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并将拟评学生名单进行至少3个工作日的公示。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直接取消该班或该生评优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二、评选奖项
包括“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三、参评要求及流程:
1、“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拟评出“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各4个,其中最优秀的“先进班集体”将推荐参评“十佳班集体”,参评要求见《学生手册》(2019年版)。具体流程为:侯选班级在班委的组织下于10月15日内将内含班级工作、团支部工作等详细情况的纸质申报材料交学工办李琳老师,由学院组织评定。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三好学生,符合学生手册《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的基本要求外,需获得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班级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中评选(建议为无记名投票选举)1人。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符合学生手册《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的基本要求外,在本学年内无补考科目、任期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班级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中各评选(建议为无记名投票选举)1人。
优秀团员,符合学生手册《四川理工学院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的基本要求外,在本学年内无补考科目,班级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中评选(建议为无记名投票选举)1人。
团总支学生会学生干部(副部长以上)纳入“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评选范围,评选名额为“优秀学生干部”1-2人,“优秀团干部”2-3人;干事不纳入“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干部”评选范围,列入“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范围,评选名额为5人(其中有1人为治保部干事),以上均要求学生在2019-2020学年内无补考科目,且任期满一届以上(含一届),由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统一组织评选并报学院团总支。
材料学院材料协会学生干部(副部长以上)纳入“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范围,评选名额为“优秀学生干部”1-2人,干事不纳入“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干部”评选范围,列入“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范围,评选名额为4人,以上均要求学生在2019-2020学年内无补考科目,且任期满一届以上(含一届),由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统一组织评选并报学院团总支。
3、校、院级学生会治保干部、班级治保委员可同时参加“优秀学生干部”和 “优秀治保干部”的评选,其中优秀治保干部3名,由学院组织统一评选,评选者需由本人如实填写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登记表(见附件4),并附本人2019—2020学年成绩单(可在教务管理系统下载,须加盖本学院教学办公章),然后统一交二级学院学工办审核。(治保委员、治保部干部、治保部干事需早于各班的评选,由学院生活治保部统一组织评选报学院团总支,需9月14日前由学工办汇总)。
4、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社会活动积极分子,除符合学生手册《四川轻化工大学本专科学生表彰奖励办法》的基本要求之外,还需满足综合素质测评排名班级前50%。
5、凡经公示无异议的各项候选者,须填写相应的登记表,初评部门需签字确认。转专业学生(未在新班级学习一学期以上的)回原班级参评。
6、不允许出现重复评优现象。同一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社会积极分子”等原则上只能获得一项荣誉,如有特殊情况学院另行研究,否则学生处直接取消该生此次所有评优资格,同时不再追补评优指标。
四、工作流程
1、10月14日内:各班级完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申报,按推荐要求将推荐班级的申报纸质材料按要求交学工办李琳老师。
2、班级未能评选上的,符合评定条件的,特别优秀者可以单独提交申请材料(一学年内所有获奖获优请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由学院组织统一评定。
3、10月16日到10月20日: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网页进行获奖名单公示。
4、请老师和同学们一定在规定日期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5、所有表格在附件中可以下载。
6、请详细阅读最新版的《学生手册》。
五、未尽事宜,由学工办负责解释
附件1:四川轻化工大学先进学生集体和个人登记表
附件2: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评优汇总表(先进集体)
附件3: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评优汇总表(先进个人)
材料学院学工办
2020年10月13日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