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学生手册》及学院相关规定,通过学生本人申请及班级评议小组成员评定,现将今年我院获得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如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10月30日下午6:00前以真实情况向材料学院党总支、材料学院学工办反映,过时不候。电话:13649028739;0813-5505675;0813-5505576.邮箱:1535120908@qq.com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10-28
汇总1附件9 2020-2021学年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1)222 - 副本.pdf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