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6-30浏览次数:1226

一、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我院系的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公益劳动,搞好寝室卫生。

4.积极参加文艺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5.担任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及班、团干部期间,积极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主动为同学服务,工作责任心强,成绩较显著,受到同学好评者。

6.勤奋学习,学习成绩较好,能起好带头学习作用。

7.生活朴素,作风优良,能在同学中起到模范作用。

8.积极参加材料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组织的会议,积极配合各部门相关工作。

9.考察青年大学习。

二、评选对象与指标

1.团总支学生会、千鸣艺术团、小火柴志愿队、材料协会等部门按干部人数的30%评定,特别优秀者可酌情考虑。

2.学院各班班干部,每班一人,特别优秀的班级可选2人。

三、评选办法

1.“优秀干部标兵每年评定一次。

2.评定时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班干、团干成员向学院团总支递交评优申请,团总支学生会成员的评优通过团总支学生会考评产生。班干、团干的评选由班级推荐,结合日常工作考察产生。

3.申请人可同时申请学生会和班级的,但是一年内只能被表彰一次;

4.评定原则上考核申请人在上一学期各方面的工作情况、成绩。

4.评选出来的优秀学生干部标兵需报学院党委批后方能生效。

四、奖励办法

1、向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

2、向全院公布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名单,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获得者参加年度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享有优先权。

五、申报程序及时间

1、符合条件申报的同学,请如实填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申请表”附件1。

2、申报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于2021年7月4日前向学院团总支递交申请材料(第二实验楼3086);各班级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于2021年9月4日前递交推荐结果(第二实验楼3086),截止日期后不接受申报!

 

附件1:优秀学生干部标兵.doc  (0.04M)[下载]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