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由同学提出异议,经学院审查。现将调整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三天,如有异议者请在2021年10月15日前实名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0813-5505675 邮箱:1535120908@qq.com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10-13
【编辑:admin】
公示期间,由同学提出异议,经学院审查。现将调整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三天,如有异议者请在2021年10月15日前实名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0813-5505675 邮箱:1535120908@qq.com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10-13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