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学院贫困生认定工作已开启,请各班严格按照《四川理工学院学生手册》2019年版第122页和第124页《四川理工学院助学工作办法》中第五条规定的助学工作帮扶对象的认定要求及工作程序开展贫困生认定工作,并要求各班辅导员参与到评定工作中:
1、贫困生认定需由民主评议小组认定,民主评议小组由5-7名非贫困认定学生组成,组长由辅导员担任,主要依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通过与学生谈话、信函、电话等方式认真核实、认定。
2、大一新生:主要依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通过与学生谈话、信函、电话等方式认真核实、通过民主评议小组认定。
3、大二至大四学生:以在校表现为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为补充,通过民主评议小组认定。
4、请于2021年10月18日前将《2021年材料学院贫困生建档汇总表》电子版、《2021年贫困生建档公示表》电子版(打包压缩,备注例:高分子191)发送至2681958180@qq.com,同时将以下纸质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交第二实验楼3086办公室曾雪莲老师。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此表为正反两面,请打印在一张A4纸上)
(2)《2021年材料学院贫困生认定建档汇总表》(需辅导员签,辅导员签字格式应为:“同意认定结果”+辅导员姓名;民主评议小组副组长姓名+电话号码及小组成员姓名)
(3)《2021年材料学院贫困生建档公示表》(需辅导员签字,辅导员签字格式应为:“同意认定结果”+辅导员姓名)。
注:1、目前为贫困生认定阶段,并非助学金评定阶段。各班应严格控制贫困生认定人数,做到精准认定。
2、以上所有表格请按照表格底部的填表说明进行填写。3、上报的材料当中,电子档与纸质档有不一致的情况时,以电子档为准。
4、当地建档立卡户、低保户、特困生、孤儿、残疾家庭和残疾学生、烈士子女及退伍复学的同学,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该生直接认定为班级贫困生及享受国家助学金,困难等级和助学金认定等级由各班根据该生具体情况确定。
5、贫困生认定工作结束后,请辅导员老师尽快指导各班将已被学院公示的、已确立为贫困生的同学到网上申请,辅导员审核、提交等工作。网址: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
6、未尽事宜,将在“材料学院辅导员群”以及OA进行补充说明,请老师们注意查收。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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