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轻化工大学<br />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 (试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1-25浏览次数:182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党的群团工作 会议精神,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 进新形势下高校共青团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关于在高校实施 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以及我校《关于加强和改进共青团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要求,切实发挥好共青 团服务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人才培养中心工作的重要作用, 完善我校学生发展服务体系,促进学生素质素养提升,推动第二 课堂课程化、系统化、信息化,促进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深度融 合。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积极适应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新 发展、共青团组织深化改革新形势和大学生成长成才新特点,紧 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遵循人才培养规律、高等教育规 律和青年成长规律,深入挖掘第二课堂育人价值,系统提升第二 课堂育人实效,逐步健全完善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深度融合、相 辅相成的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 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条 秉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面向学生成长成才实际需求,构建科学、务实、有效的共青团第二课堂育人体系;充 分发挥第二课堂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优势特点,依托校内外资 源,将第二课堂打造成为学生政治锤炼、知识实践、技能拓展、 素质养成的载体平台;本着忠于事实、便于操作、易于推广的原 则,在工作设计中重科学实用、重用户体验。

第三条 明确“第二课堂成绩单”的科学内涵、工作内容、运行逻辑,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理念、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通 过客观记录、有效认证、科学评价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经历 和成果,促进“第二课堂成绩单”成为学校人才培养评估、学生 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单位招录高校毕业生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 本办法从我校 2018 级本科生开始执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五条  四川轻化大学“第二课成绩单”工作领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校领导组长,成员包括团委、教务处、学生工作()、党委宣传部、人事处招就处后勤管理处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学院党政负责人“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第二课堂项目的统筹管理、督导以及质量评估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第六条  课堂建设入学校本科人培养方案统一进行 规划和管理。

第七条  院成立“二课堂成绩单工作实施小组,负责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项目建设、实施和评价,负责学生第 二课堂学时成绩的审核、录入、归档。

第八条 把第二课堂体系建设经费纳入人才培养成本,教师指导学生第二课堂可适当核定工作量(具体办法由学院根据实际自行制定

第三章 信息管理

第九条  按照“科学化管理、规范化实施、全员化参与和全程化跟踪”的工作要求,第二课堂实行信息化管理,实现第二课堂项目在线发布学生在线选择评价在线反馈学时在线记录形成学生成长数据池。

第十条 每学年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启动“第二课堂成绩单”活动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组织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校团委, 由“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议,对活动项目进行审核、论证,形成第二课堂项目库。

第十一条  对于已经进入项目库的项目,由项目组织方在开展前 1 个月,在“第二课堂成绩单信息管理系统发布项目通知在项目实施完成后,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第二课堂学时认定标准,结合学生活动参与情况,认定学生学时成绩。

第十二条  对未提前纳入项目库的重要活动项目(主要指教部、中央等级单,以及校临新增的要活,项目组织单位向校团委提交项目开设申请“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系统中予以发布,在项实施完成后按要求给予学生学时成绩认定。

第十三条  学生通过“第二课堂成绩单”信息管理系统,查看已发布活动项目信息,根据个人成长发展需求、职业目标定位和兴趣爱好自主选择参加项目,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第二课堂学时认定办法在项目实施完成后由项目组织单位审核认定生学时成绩。

第四章 项目管理

第十四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项目按七大模块进行记录和评价,分别是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学术科研与创新创业、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文化艺术与身体素质、社会工作、技能特长、其他第二课堂活动。项目的开展形式为:培训、讲座、活动和竞赛。

                 1. 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主要记载学生参加党校、团校、青马工程等培训经历,记载参加思想道德建设、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等项目经历和荣誉。

                 2. 学术科研与创新创业:主要记载学生参与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经历和荣誉。

                 3.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主要记载学生参与寒暑假社会实践、校外挂职锻炼、交流访学和志愿公益等项目经历和荣誉。

                 4. 文化艺术与身体素质:主要记载学生参与文化艺术、体育运动、身体素质提升等项目的经历和荣誉。

                 5. 社会工作:主要记载学生在校内党团学(含学生社团)组织的任职经历和荣誉。

                 6. 技能特长:主要记载学生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认证、等级考试等经历。

                 7. 其他第二课堂活动:其他不属于以上六大类的第二课堂活动项目经历和荣誉

          第十五条  项目结束一周内,项目组织单位向“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活动总结、活动项目自评表(附关支校每期进行一考核考核值在校排10%目,以参校级“秀第课堂项对考在全校排名后 5的项目,学校将根据情况将其退出项目库。凡现弄虚作假者,经调查若情况属实,取消该项目学时成绩,并根据情况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各学“第二课堂成绩单项目建设实施情况以及学生学时成绩获得情况,将作为学院学生工作考核、评优评奖的重要评价指标。

第五章 学生成绩单管理

第十七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采用学时成绩记录。按照 16 学时=1 学分,进行学分换算。项目学时成绩审核单位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第二课堂学时认定标准》对学生学时进行审核、认定。

第十八条 学生获取学时成绩可通过“参与项目”和“个人申请”两种方式。“参与项目”即学生在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系统自主选择活动项目后,按要求完成活动内容,项目组织单位根据学生参与情况,对学生学时成绩进行审核、认定。对中途退出项目的学生,不能获得学时成绩。“个人申请”即学生参与其他符合学时认定标准范围的第二课堂活动,由个人提出学时认定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审核和公示后,由学院在管理系统完成录入。

第十九条  在学生毕业时,第二课堂信息管理系统将生成经校认“四轻化大学学第二堂成绩为学大学期间综合素质成长情况证明,与第一课堂成绩单共同记录学生大学阶段成长经历“第二课堂成绩单要作为学校人才培养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评优评奖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二十条  本科“第二课堂必修学时不得低于 32 学(2 个学分。同时,七个模块中,至少要在两个模块获得学时成绩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项目不得少于 4 学时成绩,方能毕业。如有身体残障等特殊情况,可将相关证明材料交学院进行审核,申请免修部分学时。

第二十一条  凡弄虚作假申请第二课堂学时的学生,一经现取消该项目修读的学时,并根据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四轻化工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领导小组。


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学时认定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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