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学生手册》资助文件之助学工作办法规定,结合本院实际资助工作情况,现将成立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工作的通知安排如下:
1、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是资助工作的基本组织机构,是资助工作的核心及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班级贫困生认定、助学金评定、学费减免、助学贷款等相关资助的投票和评选工作。
2、民主评议小组由辅导员(班主任)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组成,评议小组成员中各类被评议对象不应作为评议小组成员。组长及组员的总人数为奇数(如:3、5、7),学生代表由学生民主推荐产生,人数应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
3、民主评议小组的选举应采取班会形式产生,各班需手写填写好附件《班会会议记录》,特别注意:请书写工整、辅导员签字栏需书写“同意”字样+姓名。纸质档于2022.09.01下午17:00之前交学工办3086存档。(疫情期间,可采取线上班会形式)
4、民主评议小组的选定结果需在班级QQ群以“通知公告”的形式公示,公示期为一天。公示人员名单务必要包括辅导员(组长)的姓名及成员姓名。有异议者,需在公示期内,实名向辅导员或材料学院学工办0813-5505675反映情况。班级QQ群公示结果,在公示期结束后,需截整屏并备注好:班级名称+文件名,截屏需包括班级发布的具体时间。于2022.9.01前发指定邮箱:2270257100@qq.com,以备待查。
5、辅导员老师在资助工作中属第一责任人,故需全程参与其中及后续的各项资助工作,涉及到资助工作的各类问题,为提高工作效率请辅导员老师直接向负责资助工作的曾雪莲老师询问。
温馨提示:①每年的资助工作都是新的开始,与去年的工作是断开的,请老师们不要沿用去年的指标包括民主评议小组成员名单和助学金名单进行上报。
②2022级新生成立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工作可在军训结束一周后,按该通知要求进行。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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