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2022年无固定工资收入研究生认定和研究生助学金评审结果公示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9-16浏览次数:919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 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精神和《关于印发<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川轻化〔2022〕83号)中的《四川轻化工大学无固定工资收入学生认定办法(暂行)》文件以及《四川轻化工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轻化[2021]124号)中的《四川轻化工大学研究生助学金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学生个人申请,学院评审委员会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李谭谋等116名研究生为无固定工资收入和研究生助学金获得者,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2022年9月16日-2022年9月19日)三天,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9月19日下午5点前向学院反映情况。

学研办公室:0813-5505620

纪委办公室:0813-5505928


 

附件3-无固定工资收入研究生认定暨研究生助学金汇总表.xlsx

 

附件1:附件3-无固定工资收入研究生认定暨研究生助学金汇总表.xlsx  (0.03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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