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2023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10-28浏览次数:2807

材料学院各2023届毕业生班级:

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川轻化〔2019〕141号)有关规定,现启动评选2023届四川省优秀毕业生的有关事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3.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表现优秀,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或表扬。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记录
4.学习勤奋,学业优秀,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0%,青年大学效率在班级排名前10%,未出现不合格课程情况。(请提供支撑材料证明)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志愿学时不少于10。(请提供支撑材料证明)

6.①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学生在校期间获得校级荣誉称号一次和优秀学生奖学金一次以上;各科成绩优良;实习期间表现良好,实习成绩优秀。(请提供支撑材料证明)

  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参加国家级比赛获得三等奖以上;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一次以上。(请提供支撑材料证明)

  获奖次数多者优先。

注意①与②满足一项即可

7.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

(二)评选对象

2023 届应届本专科毕业生(含纺专技能班)。

(三)评选认定程序
1.班级推荐。各班级在本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推选一至二名优秀同学,上报学院。

2.学院推荐。

3.学校审核。

4.省级认定。

(四)工作要求
1.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和标准,在规定比例内评选省优毕业生,宁缺勿滥。要广泛听取意见,规范推荐评选程序,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严格遵守评选工作相关纪律。对举报查实的违纪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工作人员及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有违规行为的毕业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已评为省优毕业生的,撤销其称号,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五)材料报送
各班级推选出的优秀毕业生,请填写附件2《四川省普通高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附件3《四川省普通高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注意按照附件填表说明要求填写。附件2(电子档、纸质档)、附件3(电子版、纸质档、一式一份)于2022 年11月3日下午5:30分前报送至学工办3086,逾期不接受申报。附件2、附件3 电子版发邮箱lilin@suse.edu.cn。(注意纸质材料一定要严格按照模板要求填写

 

附件1:附件2:四川省普通高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xlsx  (0.01M)[下载]
附件2:附件3:四川省普通高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docx  (0.01M)[下载]
附件3:附件4:省优毕业生推荐表填表说明.pdf  (0.38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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