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学校就业创业指导工作,提升职业生涯教育和就业创业指导水平,加强学校就业创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就业创业指导教师业务能力和水平,推动我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提质增效,促进学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根据《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四川省第二届高校就业创业指导大赛的通知》和《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四川省2023年高校就业创业指导金课建设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举办四川轻化工大学第二届就业创业课堂教学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学校从事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创业指导课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兼职教师、辅导员和相关工作人员。
二、比赛内容
1、比赛设置初赛和决赛二级赛制,按职业生涯规划课、就业指导课和创业指导课三条赛道组织比赛。
2、初赛学院推荐选手参加,学校组织评委根据参赛选手提交的教案(25-30分钟,不少于2500字)、课程视频(25-30分钟)和参赛报名表(附件3)进行评选,每条赛道选出4名选手进入决赛。决赛设教案评审和现场说课二个环节。
3、参赛选手参照教育部《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教高厅[2007]7号)和《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教高厅[2012]4号)有关内容,结合自身从事就业创业教学、指导工作实际,自行确定赛课主题,设计课程,编制教案,录制视频。
三、时间安排
1、4月2日前,请参赛选手将附件2报学工办李琳老师。
2、参赛选手于4月6日前将参赛报名表(pdf版)附件3、教案(pdf版)和课程视频报学工办李琳老师。材料统一以“赛道名称+学院名称+姓名+材料名称”命名。
3、决赛在4月15日前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比赛规则
初赛规则:初赛成绩由课程教案(40分)、课程视频(55分)和参赛报名表(5分)三部分成绩组成。
决赛规则:由课程教案(40分,初赛成绩)和现场说课(60分)二部分成绩组成。
评分规则详见附件4:《四川轻化工大学就业创业课堂教学竞赛评分规则》。
五、奖项设置
1、本次比赛分别从职业生涯规划课赛道、就业指导课赛道、创业指导课赛道三组参赛选手中按总分高低各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比赛奖励为奖金加证书,其中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800元。
2、获奖选手将择优推荐参加四川省就业创业指导大赛和四川省高校就业创业指导金课建设活动。学校可推荐指标:就业指导和创业指导各3名,金课建设共4名。
3、获奖选手将作为学校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创业指导专家型教师的重点培养对象,优先资助参加学习培训活动,帮助其成长成才。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