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暑假期间学生留校住宿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为更好地为学生学习、科研、创作等提供便利,妥善做好暑假留校学生的住宿、管理等相关工作,学校行政办、后勤管理处、学生处、研究生部、国交处、教务处、保卫处等部门对今年暑假期间学生自愿申请留校住宿相关工作进行认真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留校条件
因考研复习等学习需要留校的已在校本科学生。
二、办理流程
1.因考研复习等学习需要留校的已在校本科生,应在2023年7月7日前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暑假留校住宿申请表》(见附件6),经家长同意《附件4:学生寒暑假留校家长确认函、知情函》(见附件4),辅导员审批同意(辅导员老师联系家长,家长需短信告知辅导员是否同意学生申请留校)、学院审核批准后报学校后勤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备案。
2.所有留校学生均须签订《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假期留校安全责任承诺书》(见附件3)一式三份,学院盖章同意以后,由各学院、入住楼舍管理员和学生本人各执一份。
3. 学生暑期留校期间须服从学校相关部门的统一管理。按照学校节能降耗要求,公寓中心可能将根据各校区实际情况对留校学生寝室重新调整,进行集中住宿。暑期结束后将重新分配寝室入住。所有留校学生须服从公寓中心的调整安排,按要求办理住宿手续。
三、留校管理
1.高度重视,规范管理。各班高度重视暑假留校学生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并将其联系方式分别报送研究生部、学生处和后勤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暑假留校学生如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公寓服务中心汇报,学生公寓服务中心须第一时间报告学院、学生处、研究生部等相关部门。
2. 留校学生遵守留校纪律,必须服从学院和学生公寓的管理,严格遵守《2023年暑期学生离寝及住宿须知》(附件5)要求。留校期间严禁酗酒、赌博、晚归、夜不归寝、留宿外人、打架斗殴、聚众喧哗,严禁带校外人员进入宿舍,严禁私自包车外出游玩,严禁到江河湖泊或无人管理水域(地域)游泳、漂流、攀岩、野外露营等,严防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四、其他
1.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留校须知,并严格按遵守相关纪律要求。
2.请各班级做好暑假离校、暑假留校住宿学生有关情况汇总,填写《附件1:学生寒暑假离校信息登记表》(附件1)和《四川轻化工大学假期留校备案统计表—xx班级》(见附件2)以班级为单位7月6号17点前发送至clshzbb@163.com,其余材料于7月7日17:00前将纸质版交至学工办二实验楼3086曾涛老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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