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进一步保障大学生就医权益、提高大学生健康水平,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及属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4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精神,后勤基建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决定集中收取自贡校区、宜宾校区在校学生2024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具体安排如下:
1、缴费标准: 380元/人/年。
2 待遇有效期: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3、办理流程:由辅导员或班干部统计本班学生(包括研究生)参保人员名单(格式见附件一),各学院将参保人员名单汇总后于2023年10月18日下班前发送邮箱769146382@qq.com:
4、缴费方式:2023年10月30日-11月10日,计财处校园安心付手机APP自助缴费(业务办理→缴费大厅→学费→输入身份证或学号,姓名→选择缴费项目→2024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进行缴费)
5、待遇享受
(1)、按照自贡市、宜宾市属地当年医保政策执行。
(2)、2023级新生:自入学之日起60天内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享受待遇。
6、暂停参保关系:
市外学生需暂停市外参保关系,然后进行参保登记,再缴费。
停保线上办理流程:微信小程序“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查看更多—业务办理—城乡居民中止参保。
7、特别提示:
请各班高度重视,须通知到每位学生,做到应保尽保,不漏保断保,稳定持续参保。要求不参保学生在参保意向表上签字(纸质文件于2023年10月18日下班前交到第二实验楼3086/李白河尚美楼248,电子文档发769146382@qq.com), 在家乡所在地已参保不能重复参保需提供参保证明交辅导员核查,属于建档立卡等情况的建议在户籍地参保享受该地优惠政策。咨询电话:0813-5505896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附件一:学生参保缴费人员名单
附件二:参保意向表
附件三: 自贡市医保局、税务局2024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通告
自贡《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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