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轻化工大学 关于集中收取学生2024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10-08浏览次数: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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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保障大学生就医权益、提高大学生健康水平,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及属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4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精神,后勤基建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决定集中收取自贡校区、宜宾校区在校学生2024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具体安排如下:

1、缴费标准: 380元/人/年。

2  待遇有效期: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3、办理流程:由辅导员或班干部统计本班学生(包括研究生)参保人员名单(格式见附件一),各学院将参保人员名单汇总后于2023年10月18下班前发送邮箱769146382@qq.com:

4、缴费方式:2023年10月30日-11月10日,计财处校园安心付手机APP自助缴费(业务办理→缴费大厅→学费→输入身份证或学号,姓名→选择缴费项目→2024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进行缴费)

5、待遇享受

1)、按照自贡市、宜宾市属地当年医保政策执行。

2)、2023级新生:自入学之日起60天内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享受待遇

6、暂停参保关系:

市外学生需暂停市外参保关系,然后进行参保登记,再缴费。

停保线上办理流程:微信小程序“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查看更多—业务办理—城乡居民中止参保。

7、特别提示:

请各高度重视,须通知到每位学生,做到应保尽保,不漏保断保,稳定持续参保。要求不参保学生在参保意向表上签字(纸质文件于2023年10月18下班前交到第二实验楼3086/李白河尚美楼248,电子文档发769146382@qq.com, 在家乡所在地已参保不能重复参保需提供参保证明交辅导员核查,属于建档立卡等情况的建议在户籍地参保享受该地优惠政策。咨询电话:0813-5505896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附件一:学生参保缴费人员名单

 附件二:参保意向表

附件三: 自贡市医保局、税务局2024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通告

附件二、参保意向表(1).xlsx

附件一、自贡、宜宾学生参保人员缴费名单.xls

自贡《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附件1:自贡《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1.31M)[下载]  
附件2:附件一、自贡、宜宾学生参保人员缴费名单.xls  (1.15M)[下载]
附件3:附件二、参保意向表(1).xlsx  (0.01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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