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轻化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依据《关于印发<四川轻化工大学研究生助学金实施细则><四川轻化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轻化〔2023〕64号)文件的要求,经研究生个人申请、通过民主评议、学院研究生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审核,确定刘欣宇等113名研究生为助学金获得者,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9日-10月13日,公示期间,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材料学院纪委,电话:5505928。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盛玉萍(66619)。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办公室
2023年10月9日
附件1:2023年研究生助学金汇总表公示-材料学院.xlsx (0.02M)[下载]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