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鼎盛化工”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现开展学院2024年本专科学生“鼎盛化工”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二、三、四年级贫困建档的本科学生。
二、奖励标准
每生每学年2000元(总人数不超过10人),次年根据实际情况可考虑增加。
三、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
(五)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具有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
(六)积极参加志愿活动,评审学年志愿时长不低于20小时;
(七)评审学年因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学生不可参评,处分未解除的学生不可参评。
四、评定程序、办法及原则
(一)评定办法及原则
1.原则上学习效率(附件4)与综合素质测评(附件5)排名均位于前15%入围面试答辩环节;
2.面试答辩环节从个人PPT成果展示(包括:思想方面,学习方面,创新能力,社会实践,PPT美观性,语言表达等)和现场提问得分(各占50分)进行评定,依据面试答辩环节得分排序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
3.在校期间有且仅有1次获得机会;
4.奖学金获得比例原则上按照4(二年级):3(三年级):3(四年级)进行分配,且每个专业获得者不超过1人。
(二)评定程序
1.由学生本人打印并填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鼎盛化工”奖学金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于11月21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申请表和证明材料交给各班学习委员;
2.各班以班级为单位审核材料并进行统计,填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鼎盛化工”奖学金统计表》(附件2),于11月23日17:00前①将附件2电子版文档发送到学院学工办:3081584003@qq.com;②纸质版材料(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交到第二实验楼3086。
3.评审小组审核确定进入面试答辩环节学生名单,组织入围学生面试答辩,依据评分标准(附件3)进行面试打分,按总得分排序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
4.学院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将《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鼎盛化工”奖学金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相关证明材料以电子版和书面形式(盖章)报送评审小组审查;
5.若学生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等方面的问题获批“鼎盛化工”奖学金,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收回荣誉证书,追回所发奖学金。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