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指导教师遴选聘任管理办法》(川轻化学位〔2022〕14号)文件精神,通过本人申请、学院初审、各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并表决和材料与化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并表决,现对拟推荐遴选结果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填: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研办皮林(0813-5505549)联系。
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指导教师拟推荐名单:
余伟、朱宇霆、王龙、林东、王成、岳杰、聂素青、缪吉骅、刘志辉、刘红宇、王彦然、雷波、吴生平、甘浩、黄刚华、雷文杰、杨奎、谭江涛、谢逍原、李宇、张冬冬、胥诚成、王学东、赵守华、马具亮、谢圣艳、代传银、薛小军、温浩宇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