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 2025 年四川轻化工大学 “剑南春强国青年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clAdmin发布时间:2025-06-10浏览次数:11

一、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发挥共青团为党育人功能,服务在校学生成长成才,团结带领广大学生青年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挺膺担当,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下称“青创基金会”)联合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剑南春集团”)发起设立“剑南春强国青年助学金项目”(下称“剑南春助学金”)。经校团委联系对接,积极争取,主办方拟划拨 9 万元助学金,专项资助我校优秀学生,现将评选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二、资助对象

四川轻化工大学2024级至2022级全日制注册在籍本科生。

三、资助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行优良,积极上进,且上一学年未受过纪律处分。

3.勤奋学习,学业成绩或综合测评排名专业前30%,所有课程必须及格。

4.在投身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服务、 卫国戍边等方面事迹突出,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学生中具有榜样示范作用。

在满足上述基本申请条件的基础上,优先考虑本年度贫困建档学生和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四、资助名额和金额

每人给予 2000 元奖励,材料学院申报名额2人。

五、申报方式

申请学生下载填写《2025 年四川轻化工大学“剑南春强国青年助学金”报名表》(附件 2),申请表一式三份, 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于2025616日下午17:00之前交到第二实验楼3086杜雪泽老师处。

六、申报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学生出具材料4项:

1.2025 年四川轻化工大学“剑南春强国青年助学金” 报名表》,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2.申请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如有,可提供家庭经济贫困证明复印件(家庭经济贫困证明需由父母所在乡村、街道、社区、单位等部门出具)

4.事迹材料中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

学院出具材料2项:

5.由学院盖章核准的在读期间学习成绩排名(学院评选结束后由学院出具此项)。

6.由学院出具的在读证明(学院评选结束后由学院出具此项)。  

七、工作要求

1.各学院须参照名额分配表,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报,确保推报人选事迹突出,在学生中具有榜样示范作用。

2.各学院要本着真实、公正、从严的原则,对推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并在本学院进行不低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附件1-2025年四川轻化工大学“剑南春强国青年助学金”报名表.docx


共青团四川轻化工大学委员会

20256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