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四川轻化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相关文件规定,经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拟授予符传友等461名本科毕业生工学学士学位、姓名、专业班级、学号等详细信息见附件。现将拟授予学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18日(共3 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时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事实依据,以便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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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