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师生:
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2025年科研助理招聘公告》精神,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严格执行资格审查、面试等程序,现拟确定余大洋等5位同志为拟聘用人员(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天,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7月28日17:00前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0813-5505928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7月25日
学院各师生:
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2025年科研助理招聘公告》精神,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严格执行资格审查、面试等程序,现拟确定余大洋等5位同志为拟聘用人员(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天,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7月28日17:00前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实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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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