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手册》及学院相关规定,通过学生本人申请及班级评议小组成员评定,现将我院拟获得国家助学金贾涛等680名初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如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10月17日下午18:00前以真实情况向材料学院纪委(自贡汇南校区第二实验楼4987B办公室),材料学院学工办(自贡汇南校区第二实验楼3086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0813-5505928。逾期不候。
材料学院学工办
2025年10月15日
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手册》及学院相关规定,通过学生本人申请及班级评议小组成员评定,现将我院拟获得国家助学金贾涛等680名初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如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10月17日下午18:00前以真实情况向材料学院纪委(自贡汇南校区第二实验楼4987B办公室),材料学院学工办(自贡汇南校区第二实验楼3086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0813-5505928。逾期不候。
材料学院学工办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