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轻化工大学材料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敏发布时间:2026-03-13浏览次数:460


班级

根据《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四川轻化工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与评选实施办法》(川轻化〔2021144号),现开展我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复查范围

(一)鼓励家庭经济状况好转学生主动退出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二)结合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在校生活、学习及家庭情况,调整学生困难档次。

(三)对出现生活铺张浪费等不符合认定标准的学生取消认定。

(四)补充因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且未进行认定的学生。

二、认定档次

认定档次分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别困难三个档次,请辅导员认真复核班级困难生数据是否规范标准。

三、认定程序

认定程序按照《四川轻化工大学助学工作办法》第五条认定程序执行(管理办法见学生手册)。上报纸质版附件3(班级班会记录表)。

四、相关说明

(一)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脱贫不稳定学生、边缘易致贫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学生、城乡低保学生、低保边缘人口、特困救助人口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学生、残疾学生等二十二类特殊困难学生,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取消认定或降低认定等级。

(二)对出现休学、退学、应征入伍等学籍异动情况的学生进行国家助学金名额替换

(三)因学籍异动进行名额替换的学生,按原学生困难档次享受剩余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

(四)2025—2026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才可以在 2026年秋季学期申请 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五)对于2026年春季学期新增的“特别困难”学生,辅导员请逐说明(模板见附件4)具体情况,纸质档先行上报学工办曾雪莲

(六)对于学籍异动导致助学金名额替换的学生,辅导员请逐说明(模板见附件5)具体情况,纸质档先行上报学工办曾雪莲

五、报送要求

认定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工作制度,严格认定程序,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强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班级可根据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励志诚信感恩教育活动。

3271200前,各班级辅导员将附件12电子版(Excel文件)OA发至学工办曾雪莲。附件345纸质文档以班级为单元交3086办公室曾雪莲。

附件:

  1. 1.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整统计表(含子工作表)

  1. 2.本专科贫困生导入模板表

  2. 3.材料学院班会记录表(模板)

  3. 4.新增特别困难学生情况说明(模板)

  4. 5.学籍异动替补情况说明(模板)

    附件1.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整统计表(含子工作表).xls附件2.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导入模板表.xls附件3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材料学院班会纪要.docx附件4.新增特别困难学生情况说明(模板).docx附件5.学籍异动替补情况说明(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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