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素质教育实践课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1-01浏览次数:513

 

材料学院各班:

根据《四川理工学院“素质教育实践课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我院制定了《材料学院素质教育实践课程学分认定细则》,该细则从我院2015级学生开始实施,学生可在每年4月提交材料进行认定,实施细则及申请表见附件。

特此通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111

 

附件3:材料学院素质教育实践课程学分认定细则——2016版.xls

附件2:材料学院素质教育选修课程成绩申报书.docx

附件1:材料学院学生素质教育选修课程学分成绩认定表.doc

附件1:附件1:材料学院学生素质教育选修课程学分成绩认定表.doc  (0.06M)[下载]
附件2:附件3:材料学院素质教育实践课程学分认定细则——2016版.xls  (0.04M)[下载]
附件3:附件2:材料学院素质教育选修课程成绩申报书.docx  (0.01M)[下载]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