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各班:
一年一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已经开始,请各班严格按照《四川理工学院学生手册》第122页《四川理工学院助学工作办法》中第五条规定的助学工作帮扶对象的认定要求及工作程序开展贫困生建档工作,并要求各班辅导员参与到评定工作中:
1、贫困生建档各班级需建立民主评议小组,由5-7名非贫困建档学生组成,组长由辅导员担任,主要依据学生《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通过与学生谈话、信函、电话等方式认真核实、认定,并做好记录。
2、大一新生:主要依据学生《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通过与学生谈话、信函、电话等方式认真核实、认定。
3、大二至大四:以在校表现为主,《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为补充,通过民主评议认定;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可只提交《四川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四川理工学院学生日常消费调查表》,由认定与民主评议小组评议,不再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可延用已存档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四川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卡》)
4、请于2017年9月20日前将《2017年材料学院贫困生建档汇总表》电子版发邮箱:1450981091@qq.com,同时将以下纸质资料以班为单位交到第二实验楼1096办公室。
(1)首次建档:《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贫困证明纸质资料(复印件);
(2)再次建档:《四川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四川理工学院学生日常消费调查表》;
(3)《2017年材料学院贫困生建档汇总表》纸质版(需辅导员签字)。
注:目前为贫困生建档阶段,并非助学金评定阶段。凡是符合贫困生标准的同学,请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贫困证明,并在表上加盖当地乡/镇人民政府部门及以上单位公章,才可建立贫困生档案。
材料学院学工办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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