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四川轻化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2019学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2-29浏览次数:1307

一、关于开展四川轻化工大学2018-2019学年“寒假招生宣传”社会实践专题活动的通知

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深各地高中生及家长对更名后我校的了解及认同,扩大我校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提高我校生源质量,同时锻炼在校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弘扬志愿者精神,学校招生就业处、校团委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寒假招生宣传”社会实践专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招生就业处、校团委

二、活动时间

2018-2019学年寒假

三、活动主题及参与对象

主题:优秀学子母校行

对象:全体在校学生

四、活动形式

面向全体在校学生募集志愿者,以各意向宣传高中(地域)为目标,寒假期间回到高中母校或生源地,通过拜访高中母校班主任、授课老师、与学弟学妹交流,在征得校方同意后通过宣讲会、咨询会、座谈交流会、媒体报道、发放招生宣传资料、高考备考、志愿填报指导、求学心得分享等形式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五、报名

1、基本要求:关注学校发展,了解学校概况,有吃苦和奉献精神、热心志愿实践活动;有较强的责任心、组织能力和宣讲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安全意识,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学院要加强组织动员,确定1名教师作为学院联络人。

3、报名方式和时间

有意向参与此次招生宣传活动的同学请填写《四川轻化工大学2018-2019学年“寒假招生宣传”社会实践专题活动报名表》(见附件1),签订个人安全承诺书(附件3)并于2019年1月4日前交至各二级学院学工办,学院汇总后于2019年1月7日16:00前交到学校招生就业处。

同时扫二维码进行网报。     QQ图片20181229171714.png

4、选拔考核

所有人员均须参加招生就业处、校团委组织的业务培训并经考核通过,签订个人安全承诺书后方可开展活动。

六、评优

学院根据活动开展情况评选先进个人,并报学校参评校级先进个人。

七、联系方式

 学工办电话:0813—5505675 

     材料学院学工办

2018年12月28日 

 

附件1、附件3

附件1、3.docx

 

 

二、关于开展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2019学年寒假分散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五四前夕考察北大讲话的精神,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学生爱国情怀,努力奋斗,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文化建设,培育和弘扬青年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学院鼓励个人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在寒假返乡等时机,结合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个人分散社会实践。

要求:①个人分散社会实践成果需要相关单位的认定,出具相关社会实践证明材料(见附件);个人分散实践经费自筹。

材料上报: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将社会实践总结报告一篇(1000字左右),社会实践证明材料、社会实践照片交二实验楼3086办公室,学院根据活动开展情况评选“先进个人”。

 

附件1:四川轻化工大学2019年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证明.docx

附件4:四川轻化工大学2019年寒假社会实践优秀学生申请表.doc

附件3:四川轻化工大学2019年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总结模板.docx

 

附件1:附件3:四川轻化工大学2019年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总结模板.docx  (3.14M)[下载]
附件2:附件4:四川轻化工大学2019年寒假社会实践优秀学生申请表.doc  (0.03M)[下载]
附件3:附件1:四川轻化工大学2019年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证明.docx  (0.02M)[下载]
附件4:附件1、3.docx  (0.03M)[下载]
附件5:附件1:四川轻化工大学2019年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证明.docx  (0.02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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