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四川轻化工大学青年五四奖章” 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3-10浏览次数:1081

“四川轻化工大学青年五四奖章”是学校共青团授予我校优 秀青年的最高荣誉。为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选树 政治进步、品德高尚、贡献突出的优秀青年典型,集中反映我校 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全校广大青年踔厉奋发、砥砺笃行,在助力推进学校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中贡献青春力量。经研究,校团委决定开展首届“四川轻化工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一)“四川轻化工大学青年五四奖章”个人:不超过 5 名。 

(二)“四川轻化工大学青年五四奖章”集体:不超过 5 个。

 二、申报条件 

(一)个人申报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 尚,在青年群体中享有较高声誉,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2. 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 响,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为国家和学校贏得重大荣誉以及在乡村振兴、科技创新、 爱生重教、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民族团结等领域做出重大贡献的青年典型。 

4.申请人需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 

5.年龄为 14 周岁至 35 周岁(1988 年 5 月 1 日至 2009 年 4 月 30 日出生),在四川轻化工大学学习、工作的中国青年。特别优 秀的可放宽至 40 周岁(1983 年 5 月 1 日以后出生)。 

(二)集体申报条件 

  1. 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 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2.在国家及学校重要建设领域、重点项目上取得突出成绩, 在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具有示范效应的 教学科研团队、志愿服务组织等青年集体。 

  3.成员以 35 周岁(1988 年 5 月 1 日后出生)及以下的在四 川轻化工大学工作或学习的青年为主体,占总人数比例不低于 60%。

 三、评选程序 

(一)组织推荐 各校属单位根据评选条件,综合考虑各方面的突出代表,原则上向校团委择优推荐1名个人或集体。

(二)评审校团委进行资格审查并组建评选委员会,由评委会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拟表彰人选名单。 

(三)表彰宣传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后,通过报告宣讲、媒体访谈等方式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宣传。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各推报单位注重探索拓展 多样化推荐渠道,积极扩大本单位团员青年的参与范围,在推荐中既要重点关注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又要突出基层导向,确保推报人选结构合理、事迹突出、社会认同度高。 

(二)严格人选标准和推荐程序。各推报单位要本着真实、公正、从严的原则,对推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要坚 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广泛征求人选所在单位青年群众的意见, 严把推荐人选政治关、廉洁关、身份关。

   请有符合条件者将电子材料于2023年3月16日前发送至2931598761@qq.com,纸质材料交到第二实验楼3086办公室。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接受申报及补交材料

附件1:附件3:事迹材料模板.docx  (0.01M)[下载]
附件2:附件2:集体申报表.docx  (0.01M)[下载]
附件3:附件1:个人申报表.docx  (0.02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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