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工作是学生、企业和学校的多边活动。学生是就业工作的主体,也是就业质量的直接体现者和受益者。建立学生就业信息员制度,广泛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是提升就业质量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学校全面掌握就业一线的情况,及时解决就业中存在的问题,有利于处理好学生就业需求与学校就业指导与服务的关系,进一步提高就业质量。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就业信息员工作管理,建立畅通、快捷的就业信息收集与反馈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就业信息员的资格、设置与聘任
(一)学生就业信息员应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
(二)学生就业信息员由学院按照本专科生每专业至少配备1名就业信息员、研究生每学院配备1名就业信息员的原则,在学院公示的基础上进行遴选推荐(原则上在大三、大四,研二、研三中推荐)。以学院为单位,设立学生就业信息小组,各学院学生会相关人员担任本学院学生就业信息小组的组长。
(三)学生就业信息员聘任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任期一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课后两周内,各学院将学生就业信息员遴选推荐名单报招生就业处,经学校审核后,予以聘任。
二、学生就业信息员的工作内容
(一)负责相关专业就业信息的筛选并推送。
(二)负责收集、汇总就业指导过程、就业管理、就业保障等方面带有纪实性、代表性和真实性的各类信息。
(三)填写《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就业工作反馈问题处理表》,并及时上交。属于本学院的问题,交本学院学工办,经处理后存档;不属于本学院的问题,则交学校招生就业处,经处理后存档。
(四)将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对就业、就业管理、就业保障等方面的信息处理结果客观、准确的向相关学生进行传达;同时将相关学生对处理情况的意见向学校进行反馈。
(五)积极配合学校、学院进行各种专项调查。
(六)每学期结束时,各就业信息小组要认真撰写工作总结,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学校招生就业处。
三、学生就业信息员的工作要求
(一)客观、公正地收集与反馈信息,避免个人因素的影响。
(二)按照规定收集与反馈信息,不遗漏重要信息。
(三)认真填写、按时上交反馈问题处理表,对信息的表述要做到:事实清楚、情节准确、简明扼要、内容完整(包括必要的人、事、时、地、因、果等因素)。
四、学生就业信息员的管理
(一)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就业信息小组的工作组织、管理和指导。
(二)招生就业处负责对学生就业信息组长的培训和管理,每学期组织召开1-2次学生就业信息小组长会议,提出工作要求。
(三)各学院、职能部门要支持学生就业信息员的工作,保证其正当权益;学校对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或工作态度不端正的信息员提出批评,甚至予以解聘。
(四)每年5月底6月初,学校组织开展学生优秀就业信息员评选工作,对表现优异、成绩突出的信息员及组长进行表彰,授予“优秀就业信息员(组长)”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递交申请
有意向申请的同学请在9月26日前,将四川轻化工大学学生就业信息员汇总表交到3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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