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各班级: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及四川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通知要求,现对我院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1、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四川省政府共同设立,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我院全体本科生、学籍在学校的交流(交换)生,用于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
2、申请人必须符合《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并在当前学年(2023-2024学年)在班级中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属于我院2023-2024学年班级认定的贫困生(特别提示:班上属于6类贫困人员的学生,无条件限制享受助学金,助学金档次由班级自行认定;退伍复学的在籍学生,无条件自带名额和自带金额享受助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及指标分配
1、国家助学金按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三档,一般困难家庭学生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100元,困难家庭学生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特殊困难家庭学生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500元
2、助学金指标(见附件一)
四、评定流程及要求:
1、各班评议小组组长(辅导员老师)和副组长根据本班助学金名额分配情况,对本班助学金名额进行评定,并于10月15日中午12:00前,各班务必将《2023-2024学年度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见附件二)电子版备注好班级名称,以班级为单位发指定邮箱:769146382@qq.com(务必发邮箱;受助学生名册表中一档和三档的名额分配需务必保持相等),发QQ在线文件或QQ离线文件造成的文件漏收由班级自行负责;班会记录表(见附件三)纸质档交汇南校区第二实验楼学工办3086,杜怡林老师。
2、各班评议小组副组长组织本班拟获国家助学金公示名单中的同学,认真学习《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填表说明及模板表》(见附件四、五),仔细、认真、准确地到资助系统里填报相关信息,网址为: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账号为身份证号码,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密码忘记的同学请辅导员老师帮忙重置。学生网上可申请时间和辅导员系统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3《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最终以系统导出或在线打印为准,请不要交附件的申请表。交表时间另行通知。
五、网上系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时间填写
国家助学金审批表
申请理由:2022年10月12日
推荐理由:2022年10月13日
院系意见:2022年10月16日
学校意见:2022年11月27日
六、严肃工作纪律
各班要高度重视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规范评审程序,严把评审标准,按时保质报送评审材料,确保 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顺利完成。各班级评定后向班级同学公示一天,学院和学校在名单汇总后均将在网页上进行公示(公示中不公示申请人的具体家庭经济情况等敏感信息),如对公示名单有意见的同学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在班级辅导员、学院纪委、学院学工办反映情况,学院根据情况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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