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国家开发银行联合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设立“筑梦奖学金”,根据《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评审工作的预通知》精神,现开展我校2023年本专科学生筑梦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尊重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任一学年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入库的学生),生活简朴;
6、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任一年);
7、本年度未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学习年限
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含第2年)以上。
(三)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不挂科。青年大学习大于三次未作取消资格。
(四)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按推荐人选产生的范围(不小于一个专业或年级)确定,并应实现大二及以上学生的全覆盖。
二、评选标准和奖学金标准
(1)根据综测排名,满足条件者。
(2)4000元/生·年。
三、评选名额
2名
四、规范报送材料
1、填写要求
《筑梦奖学金申请表》填写要求详见附件2第二页申请表填写说明
2、报送材料
(1)《筑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2)青年大学习学习情况;
(3)国开银行贷款证明;
(4)贫困生公示证明;
(5)综测排名证明;
2.报送时间
于11月9日12:25之前,报送至第二实验楼3086杜怡林老师处。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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